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光纤专网线路租赁及移动办案办公系统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70000020240200041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光纤专网线路租赁及移动办案办公系统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11-05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事项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要求,现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事项2:原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0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3.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菏泽市中华东路1399号
联系方式:0530-5365282
2.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格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牡丹路1035中北大厦东区27楼
联系方式:15153020099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光纤专网线路租赁及移动办案办公系统服务项目。根据最高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省院《山东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及智慧法院建设应用相关工作要求,为支撑上级法院统一建设的掌上法院、人民法院互联网综合业务平台、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一体化平台的正常运行和应用,实现移动办案、移动办公、互联网庭审、远程阅卷、文书制作、远程电子签章、外出执行(送达)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快速、高效的电子诉讼服务,对全市法院光纤专网线路及移动办案办公系统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光纤专网线路租赁:
1.办公线路:市中院到区县法院办公线路10条,要求带宽不低于1000M;市中院线路1条,要求带宽不低于10G;各区县到乡镇法庭线路57条,其中包括牡丹区5条,定陶区5条,曹县7 条,成武县4条,单县8条,巨野县8条,郓城县10条,鄄城县4条,东明县6条,要求带宽不低于100M。
2.互联网专线: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使用线路 1 条,要求带宽不低于 100M。
3、服务要求:
(1)点对点的二层透明传输,自由控制规划网络路由。(互联网专线除外,仅限办公线路)
(2)安全要求
对带宽进行QOS保证,支持运行维护管理功能机制,包括连续性检验、连接确认、性能分类、告警抑制、远端完整性能等。
(3)网管、保护及倒换要求
保护倒换时间≤50ms,保护范围包括光纤、节点、环的段层等;线路倒换时间≤50ms。
(二)移动办案办公系统服务
由于法院移动办案办公的特殊性,各类审判数据对安全性能要求非常高,该项目中标方应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为采购人提供移动办案办公系统服务。
1、服务要求:
包括语音、流量等。其中国内语音通话不少于3500分钟/月,国内流量不低于100G/月。
2、移动办公服务技术环境(数量 265套)
屏幕:全面屏,尺寸≥6.78英寸,分辨率≥2800*1260 像素,支持1-120HZ自适应刷新率,支持1-120HZ自适应刷新率;运行内存:≥16GB;机身内存:≥256GB;电池充电:容量≥5400mAh,支持不低于50W 无线快充;8核,最高主频不低于3.3 GHz;安全性:具有独立安全芯片、双TEE安全系统;摄像头:前置摄像头≥5000万像素摄像头;后置摄像头数量≥3,主摄像头像素≥5000万,WLAN 协议:支持 802.11 a/b/g/n/ac/ax;网络制式:全网通,支持5G,双卡双待;支持重力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指纹传感器(屏内指纹),陀螺仪,指南针,接近光传感器,环境光传感器。
注:(1)投标产品实行优质优价,凡报低端系列产品、部件或低端产品报高价等质量与价格不相符者,一律给予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而推荐的参数,并非限制条件。各投标人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技术参数要求档次进行报价。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人所要实现功能及使用要求。
二、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月)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光纤专网线路服务 | 1000M数据专线 | (1)带宽≥1000M | 24 | 条 | 10 | |
2 | 10G数据专线 | (1)带宽≥10G | 24 | 条 | 1 | ||
3 | 100M数据专线 | (1)带宽≥100M | 24 | 条 | 57 | ||
4 | 100M互联网专线 | (1)带宽≥100M | 24 | 条 | 1 | ||
5 | 移动办案办公系统服务 | 1、语音通信国内:语音通话 ≥3500 分钟/月; 9、WLAN 协议:支持 802.11 a/b/g/n/ac/ax; | 24 | 套 | 265 |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验收小组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3、投标人除按本项目规定要求外,尚应遵守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及当地政府、采购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4、投标人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谨防采购人信息泄密。
5、投标人确保采购人所使用的软件产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 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期限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擅自延误。
7、在项目服务期间,出现终端设备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更换零部件或者包换。
8、项目验收过程中,投标人应主动驻派现场项目负责人,配合验收小组组织验收,主动接 受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工作。
9、在项目开展期间,发生的所有人员、设备安全责任和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0、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2小时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