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庄寨镇泵房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曹县庄寨镇人民政府
地址:曹县庄寨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聂主任 18661518588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凯瑞国际1207室
联系人:程经理 联系方式:15305401533 0530-6167856
二、项目名称:曹县庄寨镇泵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1721202102000012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月26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充足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在建项目;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变更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充足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在建项目;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磋商活动;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余详见附件。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威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0-6167856
附件: